公司注销登记申请的前提条件首先是依照《公司法》成立的、非自然人股东占公司股份总数50%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。
1.长安公司注销登记的前提:
(1)长安公司注销公司已被依法宣告破产;
(2)长安公司注销章程所规定营业期限届满,或者公司发生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;
(3)股东(大)会决议解散;
(4)因合并、分立而解散;
(5)依法责令关闭长安公司。
2.长安公司注销需提交的材料
1、公司清算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的《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2.长安公司注销依照《公司法》规定作出的决议/决定、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宣布的破产;
3.长安公司注销的清算组出具的经股东(大)会或清算机构确认的清算报告;
4.长安公司注销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原件及复印件;
5.长安公司注销清算组至少三次向债权人发出通知的证明(报纸);
6.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。第三、长安公司注销办事程序领取表格→破产公示(报纸)→按材料清单提交文件材料→申请办理注销登记→领取注销通知书或驳回通知书→税务税务部门审核→公章财务章缴清→打道回府,具体办理流程内容如上。
上一个: 长安公司注销务必考虑下什么标准?
公司注销登记申请的前提条件首先是依照《公司法》成立的、非自然人股东占公司股份总数50%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。
1.长安公司注销登记的前提:
(1)长安公司注销公司已被依法宣告破产;
(2)长安公司注销章程所规定营业期限届满,或者公司发生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;
(3)股东(大)会决议解散;
(4)因合并、分立而解散;
(5)依法责令关闭长安公司。
2.长安公司注销需提交的材料
1、公司清算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的《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2.长安公司注销依照《公司法》规定作出的决议/决定、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宣布的破产;
3.长安公司注销的清算组出具的经股东(大)会或清算机构确认的清算报告;
4.长安公司注销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原件及复印件;
5.长安公司注销清算组至少三次向债权人发出通知的证明(报纸);
6.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。第三、长安公司注销办事程序领取表格→破产公示(报纸)→按材料清单提交文件材料→申请办理注销登记→领取注销通知书或驳回通知书→税务税务部门审核→公章财务章缴清→打道回府,具体办理流程内容如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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