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咨询热线:400-022-8388
工商注册
工商变更
代理记账
工商注销
工商年报
关于我们
电话热线:
您当前的位置: 主页> 商贸企业执照转让
黄江公司变更登记不成功的效力 《公司法》第十三条要求,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出任公司老总、监事会主席、经理,并依规备案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时,理应申请办理变更登记。 1、黄江公司变更登记《公司法》明文规定,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理应备案。法律法规务必开展变更登记。不立即变更登记是违反规定的,变更登记的行为主体是公司。
Copyright © 2002-2017 老街东莞公司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58